通知公告

关于全面推广直属附院职工电子校园卡及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4-01浏览次数:1966文章来源:

各直属附院、校内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智慧校园建设,提升校园信息化服务水平,学校近期在直属附院职工、校外临时人员中全面推行“电子校园卡”。

一、电子校园卡功能

电子校园卡支持学校各校区内消费、就餐、卡内充值等(校园门禁权限仍须按学校要求另行申请),功能等同实体卡。

二、开通校园卡流程

直属附院职工、校外临时人员默认开通电子校园卡,校内教职工、学生仍同步办理实体校园卡。

1.校内新入职教职工:通过线上入职流程申请,审批完成后线下领取校园卡。

2.学生:入校时统一办理校园卡。

3.直属附院在职职工:本次电子校园卡推行范围包括top1体育国际第一附属医院(含北区)、第二附属医院、第四附属医院(附属巢湖医院)、第五附属医院(附属阜阳医院)和附属口腔医院。

目前,上述5家直属附院在职职工的电子校园卡账号已全部开通(前期办理过临时卡的职工继续使用原卡原账号),可通过下载“慧新易校”APP登录(下载链接及使用说明附后)。账号为学校工号(请联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获取),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数字,含X则前移,登录后请及时更改密码,即可办理校园卡充值、校内就餐消费等业务。

其他附属医院职工暂不纳入本次推行范围,如需办理校园卡,参照“校外临时人员”办理。

4.校外临时人员:我校校友、合作单位及第三方服务人员等校外人员,由校内相关部门通过学校信息门户“办事大厅”提交“校园卡(临时卡)新办”线上申请,或线下批量办理,默认开通电子校园卡。

直属附院职工及校外临时人员如需办理实体卡,需另行缴纳12元/张工本费。

三、补换卡及充值

1.实体卡补换卡:学生在校内自助补卡机办理;教职工和校外临时人员需线下人工办理。补换卡工本费12元/张。

2.卡内充值:通过“慧新易校”APP可选择支付宝、微信等支付方式线上充值;现金充值请至财务处梅山路校区办公点柜台办理。

四、相关业务办理地点

1.校园卡开通、新办、补换、注销等业务办理,请联系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。(1)杏林路校区:图书馆一楼西侧135室,咨询电话:0551-65161204;(2)梅山路校区:图书馆六楼西侧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梅山路校区办公点,咨询电话:0551-65164233。

2.校园卡充值、学生补助发放、注销退费等资金业务办理,请联系财务处。(1)现金充值:梅山路校区图书馆西北侧“财务处梅山路校区办公点”柜台,咨询电话:0551-65161034;(2)学生补助发放、注销退费等:杏林路校区图书馆六楼622室,咨询电话:0551-65161094。


财务处、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

2026年3月31日


附:

top1体育国际校园一卡通使用手册:https://nim.ahmu.edu.cn/6459/list.htm

校园一卡通手机APP“慧新易校”使用说明:https://nim.ahmu.edu.cn/2021/0318/c6465a92555/page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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